项目名称:山东高端品牌培育企业
申报时间:往年的3-4月前后
主管部门: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价值意义:1、高端品牌企业的培育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
2、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企业的无形资产。
3、企业进行品牌的建设的重要途径。
4、获取其他政府扶持的重要基本条件。
一、申报条件: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:
1、在山东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并且连续生产5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。2.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,且在有效期内。3.企业商标覆盖产品在国际市场有一定份额,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。4.企业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。5.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且在有效期内。6.企业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1项发明专利。7.企业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。8.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的规定,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责任事故。
(二)山东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
1.在山东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并且连续生产、经营5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。2.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,且在有效期内。3.企业商标覆盖服务在国际、国内市场有一定份额,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。4.企业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。5.企业具有创新性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,有与现代科技相结的服务方式。6.企业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。7.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的规定,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责任事故。